移民登记

临时居住在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以及在居住地不是其居住地的永久性或临时居住在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必须在居住地登记。

除联邦法律ФЗ-10922条第33.14部分所规定的情况外,所有移民登记程序均由接收方执行。接收方直接向内政部领土机构的移民部门或通过提供国家和市政服务的多功能服务中心,或者在此期间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公民从居住地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至外国公民邮箱。对于吉尔吉斯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是15天,对于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公民是30天。